根据《从江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》规定,现将从江县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进行公示,并将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入围体检人员公示
具体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。
二、体检时间
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(考生具体体检时间详见附件)。
三、体检地点及安排
2023年11月21日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有效《居民身份证》(第二代)或有效《临时居民身份证》于2023年11月20日下午17:00到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到,11月21日上午7:30前到从江县人民政府广场集合,由工作人员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,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。
2023年11月22日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有效《居民身份证》(第二代)或有效《临时居民身份证》于2023年11月21日下午17:00到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到,11月22日上午7:30前到从江县人民政府广场集合,由工作人员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,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。
2023年11月23日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有效《居民身份证》(第二代)或有效《临时居民身份证》于2023年11月22日下午17:00到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报到,11月23日上午7:30前到从江县人民政府广场集合,由工作人员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,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。
温馨提示:体检时间预计较长,考生可适当准备干粮,待需空腹检查的项目结束,经医生同意后可进食。
四、体检费用
男考生体检费292.4元/人,女考生体检费332.4元/人,具体费用以体检医院实际收费为准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,请考生自备现金、零钱,可通过微信支付。
五、体检要求
(一)考生需持本人有效第二代《居民身份证》(或有效《临时居民身份证》)参加体检,其他证件和证明无效;
(二)体检前一天晚上22:00后不能进食任何东西,否则影响考生第二天的体检结果;
(三)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式管理,手机及其他通信、上网等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,体检结束后归还。如在体检过程中发现考生使用手机及其他通讯等设备,将取消该考生体检资格。
六、体检项目和标准
按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国人部发〔2005〕1号)、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》、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〉(试行)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0〕19号)、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0〕82号)和《关于印发<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>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[2013]58号)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七、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的安排,听从指挥,按要求作好各项体检工作。严禁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;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,后果自负。体检结论由体检医院出具。其他体检结论、鉴定一律不予认可。
八、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,允许提出复检要求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
注意事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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